今天我们来探究刑事案件二审及再审程序的启动,我们主要了解的是检察院和法院的程序启动问题,被告人的启动程序找时间我们再来研究。
首先,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总结再审启动的规则,就是:首先锁定生效法院,然后记住“生效法,及以上;上对下,同级抗”。
接下来我们来具体分析。首先应当锁定判决的生效法院是哪一级法院,在此前提下,就可以知道生效法院本院及上至最高院都是可以提起再审程序的。比如判决经过二审,由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那么有权提起再审程序的就是中院,省高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生效法,及以上”针对的是法院系统的。
“上对下,同级抗”针对的则是检察系统提起再审的规定。还是以案件经过中院二审判决生效为例,那么有权提起再审程序的就是与中院平级的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就市中级人民法院来说就是省检察院有权对市中院的案件提起再审,那么应该向哪个法院提出呢,是上级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也就是省高院。这就是检察系统提起再审程序的规定。
其次,我们讨论二审抗诉的问题,二审抗诉是下抗上,同级放,是有一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由一审法院交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同时基层检察院将抗诉材料交一份到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出席庭审。
以上就是再审和二审抗诉检察院和法院提起程序的相关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