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罗春苗律师(咨询电话18664630283)为您区分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因工受伤索要赔偿的情况,除劳动关系外,存在雇佣关系、承揽关系、帮工关系。而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责任划分区别还是比较大的,如何区分两种关系成为索赔的关键。
第一点,承揽它是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作为目标的,而雇佣是单纯的提供劳动。
第二点,承揽人与定做人地位是相对独立的,不存在谁指挥谁的情况,没有从属性,地位是比较平等的。但是并不是说对承揽人没有约束,只是约束或者指令并不通常直接干涉承揽人的行动、行为,而是一种全局高度的指令、约束,例如工期、工价等。
雇佣必须听雇主的安排,雇佣方和被雇佣方是上下级的关系,雇佣方通常会对被雇方发出一定的指令,并且对受雇人有较多的约束。
第三点,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一般要自己带工具,雇佣关系中一般由雇主提供工具和工作场所。
第四点,承揽完成一定工作成果,定作人检验合格后一次性给钱,而雇佣一般是按天在某个时间内一次性给付费用,但是这一条并不是判断承揽关系或者雇佣关系的绝对标准,计价方式或者支付方式有时候也会存在差异。
第五点,在整个承揽过程中,如果有人受伤了,定做人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除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雇佣过程中,雇工受伤了或者造成第三人受伤,雇主是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