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春苗律师(咨询电话18664630283)提供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模板),通知书解释了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以及对后续的处理给出了说明。
致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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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于2024年4月8日入职 物流供应链(广东)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本司),鉴于本司领导已2次找您面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宜;均未签订;且于2024年6月25日领导再次找您面谈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您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仍不与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现本司与您终止劳动关系,请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到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另,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司在您终止劳动关系后按照该《劳动法》给予您半个月的工资补偿。请您务必在3日内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并确保交接工作准确无误。本司按照法律公司规定支付您相应的工资、加班费、社保等应付款项,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确定。请您在离职后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本通知书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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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春苗律师进入法律行业十余年,扎根珠三角,辐射全国。 罗律师有深厚的法学功底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不局限于法律框架,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 罗春苗多年来办理了大量的经济、刑事案件,为客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多年的行业经验也让罗律师在各行各业有着丰富的人脉资源。罗春苗律师联系电话18664630283(可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