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罗春苗律师(咨询电话18664630283)提供的门店合伙人合作协议,这是一种类加盟情况下最底层加盟商与品牌公司签订的协议,因为未申请商标,故使用的是著作权来保障知识产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甲乙双方合作事宜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方式
甲方是“”著作权的拥有者,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及渠道资源。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获得复制、传播甲方“ ”著作权及业务指导、流量引入的对价。
授权区域为 ,授权期限为 。
期满后续期只需要缴纳品牌管理费 元/年。
甲方收款账户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互联网为“ ”引流,提高“ ”的知名度;
2、甲方在互联网吸引到流量后,介绍给乙方,由乙方对客户具体开展业务;
3、甲方积极协助乙方消化、处理客户的需求,促成业务成交;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获得相应的加盟商的加盟费收益;
2、甲方有开发客户的权利,开发的客户具体业务处理权归属于乙方;
3、甲方有获得其开发客户所产生部分渠道业绩返点的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开发加盟门店及客户的权利;
2、乙方有获得甲方推荐客户的权利;
3、乙方可以复制、传播甲方“ ”著作权益;
4、乙方有获得甲方业务指导及宣传物料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按时缴纳第一条合作费用的义务;
2、乙方有按时支付甲方推荐客户、加盟商(门店)提成的义务;
3、乙方有维护“ ”在当地的正当使用义务,如发现第三人侵权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第六条、续期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是否续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第七条、利润分成
乙方自行发展的加盟商业务提成归属于乙方,授权的加盟费按照甲方占百分之七十,乙方占百分之三十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条、保密
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资料泄露给第三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允许泄露乙方会员个人资料或信息给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承担一切法律法规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法律适用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每逾期付款一天,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五百元。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具体书面通知及说明有关原因。
第十条、其他
1、甲、乙方兹承诺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所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2、非协议双方签字同意,此协议不得修改。
3、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双方补充条款或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本协议于订立之日起经双方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